缴存基数调整
2017-07-06 11:57:27??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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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序号 |
8 |
事项主题 |
缴存服务 |
事项名称 |
缴存基数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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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公积金缴存的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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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每年调整一次,每年调整时间由办事处提前对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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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财政拨款单位:(1)工资表;(2)单位住房公积金核定汇缴登记表(表1);(3)职工住房公积金核定汇(补)缴明细登记表(表2)。 2、非财政拨款单位:(1)工资表;(2)单位住房公积金核定汇缴登记表(表1);(3)职工住房公积金核定汇(补)缴明细登记表(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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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流程图) |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办事处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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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
不收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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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赣市府发[201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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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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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各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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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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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线办 理时间 |
暂不支持在线办理 |